早上行政执行处来了一个老的一个年轻的男人
说我们公司有一个员工欠税移送执行处强制执行
要强制扣押公司付这笔钱
我们经理说这个员工年初已经离职了不在这里工作
执行处的人却说:现在不对欠税人了
是针对公司来了(公司是第三人)
哇靠 这个人已经离职没做了
他欠的几万元要求我们公司开现金票出来有没有搞错呀
这合理吗?我一整个火就上来了虽然不是找我
但是对他的流氓态度就是不爽啦怎样是想强劫吗?
我跟经理都说老闆不在确时不在呀老闆出差国外去了
他却说 你们等着看
明天就冻结你们公司的帐户
让你们不能使用也不能转甲存跳票
就是我跟经理的责任了
哇靠 又变成我的责任了 现在是又怎么了简直莫名其妙
有执行命令就可以跟流氓一样吗?
讲那什么话 凭什么要求企业要负担员工欠债
知道的人或有处理过的人可以告诉我该怎么办吗?
怎么处理呢?他们真的有权要求企业支付这笔欠税吗?
那如果他拿来的是两百万 我们老闆搞不好就倒了
你确定他们不是诈骗集团吗???
现在诈都很厉害喔!!!
诈骗集团吗?
但是有公文耶
是行政执行处的公文 公文假的了吗??
不是有牌流氓
而是诈骗集团
如果是真的
那是不是之前有发文给你们公司
要求扣押某员薪水
然后你们应该缴回给债权人
结果你们没有做??
那当然变成对你们啦
"
拿公文去警察局问问吧
请问是欠税还是欠债务呢
不大懂感觉像诈骗
你应该是遇到诈骗集团
执行命令只会用挂号公文送达
而且不会要求开现金票(通常是汇到指定帐户)
更何况人已经离职,
你就回答他说,已跟法律顾问说过下次请早
另外请你上网查询法院电话
确认是否有该公文存在?
有公文
那把公文之发文单位其承办单位打上来
还有也可以打电话到承办单位去确认
是不是诈骗集团
不过不是按照它上面的电话打
(怕会连接到诈骗集团电话了)
妳要打104去查询机关电话
再打电话去总机请他帮妳转
诈骗集团 +1
检查官,警察都有冒牌货,我认为你们应该是遇到诈骗集团
应该是假的吧
执行公文法院应该是会发给公司ㄧ张 银行一张 本人一张
而且也没听说那种直接找上门的
拿公文去警察局问问吧 + 1
公文有留着吗??
打电话去发文的法院问一下吧,
一般公文上都会有书记官的联络方式,
我觉得还蛮像诈骗集团的…
我也觉得好像诈骗。
欠税会派人来收钱吗???
史派克妈
就算是有来文
重点是:人都没做了也退保了
这样还对第三人 不是抢劫吗?
==
是一收到来文就没做吗??
还是还有待一段时间 呢??
只要在来文时还有发薪就要扣款哦
我是财务我办理过
这不是抢劫
是扣该员工薪资还给债权人
你们是执行单位
就算是要扣员工薪水也不可能会有直接找上门的
法院发文一定是要发给公司 银行还有欠钱的人
而且一定是双挂号有回执联的
我想他应该是委外的那种的讨债公司
那种执行文通常都是幌子而已
跟正式的公文是不一样的
(原作者于 2009-06-11 15:57:09 重新编辑过)
是诈骗啦
法院会发强制执行命令到公司
公司只要証明员工己离职
并不会冻结公司的帐户
我们公司也有类似同样情况(该员工被强制扣1/3信用卡卡债),该员工离职后,银行来函要求执行履约义务,我们公司也发公文函告知"地方法院"该员工已离职强制扣1/3薪资,无法履行等
附上部分公文内容给您参考
该员己于民国98年**月**日离职,特呈报 钧院自民国98年**月份起本公司将停止代扣薪津款项,恳请 钧院鑒查
欠税?
那就是欠国税局啰
应该会先限制债务人出境再跟他慢慢追讨
不会找公司啦
这2个应该是讨债公司吧
国家机器如果可以这样搞跟共产党有什么不一样
版妈应该是诈骗的我们也有员工假扣押若你员工真的离辞你只要传劳健保的退保证明单给执行处就好他们不会再发文来了
你们应该是帮忙这个员工
所以没帮他扣款吧
通常有这种的状况的员工
很快就会不做的
因为扣1/3
他宁可去找没有劳健保的工作
"
但是重点是 会被冻结公司帐户吗??
如果因此害老闆跳票 我也好走路了啦"包袱款一款"
因为我今天一直很不满他们的态度
对他们的话认为是 恐吓 还说他们没资格哇咧
==
你们已经是代位第三者了
就如同欠款者一样啊
该怎么做会照流程走
你们最好把该缴的钱缴清
当初你们就不该没替员工扣款的(会计失职哦)
赶快去连繫负责的单位
"
==
跳票一次还好快去补就好了
(原作者于 2009-06-11 16:16:48 重新编辑过)
如果法规真是如此
未免也太没人性了
现在变成第三人的事了
只能算企业倒楣 或许因为心软没扣员工的钱
不管员工是否离职 就变成企业自己要负担 于理不合呀
==
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应该的
你们只是代扣款单位
不是要你们代付哦
是你们失职才要负责的
不过你们胆子也真大
收到法院来函还敢置之不理
是不懂还是傻啊"
诈骗+1
我记得没错的话若是员工欠债,法院和银行都只寄通知再电话告知
如果没有就是诈骗啦
如果有 再去请教律师啰
我是觉得
公司没有配合 要公司还
很有问题
因为公司又不是公家单位
如果没有就是诈骗啦
如果有 再去请教律师啰
我是觉得
公司没有配合 要公司还
很有问题
因为公司又不是公家单位
==
他们有收过公文了
只是心软没有扣员工钱
法院发函就是要配合
不然发爽的吗??
如果你被传唤当证人
你有种不去看看
会被通缉哦
不要乱出主意
他们公司己经很两光了
"
请问版妈你们公司有收到法院寄双挂号来的公文吗???
如果没收到就不关你们的事
双挂号公文一定会有回执聨
而且!!!!一定是3方面都会有收到!!!!
1公司2银行3欠债的本人>>>这是银行人员说的
所以他拿上门的那个不是公文啦只是作的"很像"而已
别被唬了 (之前也差点被唬过) 上网查就有很多範本啰
而且银行或公家机关也不可能派人直接上公司要债
全台湾那么多卡债没还的人
谁会有那么多人手去要债
更何况是说要冻结你们公司帐户
真以为要冻结一家公司的帐户有那么简单喔
说一句话就马上冻结
又不是共产党搁
总之直接打去给法院比较快
总比瞎猜好
(原作者于 2009-06-11 19:44:07 重新编辑过)
你应该是遇到诈骗集团+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总之直接打去给法院比较快
总比瞎猜好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史派克妈妈说的好像有道理
但我有疑问
为什么对方一直强调要开现金票?
是不是应该像某楼妈妈说的:有指定汇款帐户?
听到现金票
感觉好像诈骗集团耶
版妈还是去问法律相关单位吧
如果公司有收到法院执行命令
正常流程是发薪日当天要将员工薪水分成二部份
一部份汇入员工帐户
一部份汇入指定帐户(法院会给)
公司没有作这个动作
而将所有薪水还是汇入员工帐户
就会有问题
而版妈公司好像就是没有扣员工薪资
所以产生问题的
有没有收到公文版妈没说啊
恕我眼拙
看不出哪段有写有收到公文
我是说第一次政府发文来
说要强行扣除的公文
而不是后来这次拿来的
我也没有乱出主意
我只是说要先搞清楚
之前有没有收到
这样算乱出主意吗
我是觉得
公司没有配合 要公司还
很有问题
因为公司又不是公家单位
==
是这句啦
版妈说他也不知有没有收到啦
但如果有收到
就一定要配合
相信我
我帮公司员工扣过真的
"
嗯,史派克妈妈真的蛮热心的啦
只是大家不解的是
为什么一定要现金票?
因为版妈的老闆出国去了
版妈跟主管当然也要小心谨慎
毕竟金额也不小吧
是呀
现金票也没人盖章没印章可以盖呀
公司有收到就一定要配合是对
不过版妈并没有说他们有收到法院寄的双挂号公文
我前阵子刚处理完一件扣薪的
公文方面是一定要3方面都有收到
而且一定是双挂号!!
版妈遇到的状况 说真的
公务人员跟银行人员没有闲到那个地步
而且他们也不可能会知法犯法
我想上门的应该是买呆帐的财务管理公司
(讲好听是财务管理公司 实际上就是讨X公司)
上网查相信会有许多像这样子的案例(奇X知识+搜寻就一堆了)
(原作者于 2009-06-11 21:50:08 重新编辑过)
诈骗集团啦
我处理过好几次员工的扣薪事件了!
首先,一定是公司会先收到挂号公文(绝对不会有人亲自上门),
然后1若员工在职,公司一定要扣薪(主要还是看公文上说扣多少),
然后依员工欠的费用事项,开立支票付给债权单位(就是债主啦,欠所得税就寄给国税局,欠健保费就寄健保局等等之类,公文上会写明)
2若员工离职了,就回函给行政执行处,表明该员工已在何时离职,该执行命令碍难执行即可!
而且现在公文里的附件越来越齐全,以前只是一张简单的执行命令,
现在还会先告知,并请公司回函可否执行(还附上回函用的表格文件),
等确定可执行后,再告诉公司后续怎么做
我们有个同事被扣了一次后,就去找他的债主(银行)协商,后来协商成功,
行政执行处还又特地再寄公文来,说明原执行命令经协商后取消,公司不用再扣薪!
书记官忙都忙死了,那还有空上门哪?!最近不是才有新闻,说就是执行命令案件太多,结果被书记官给"销案"!!
楼上有妈妈说,除了公文还会电话告知er不会有电话啦,我们从来没接到过,就真的只有公文而已,而且还是中华邮政的邮差先生唷,不是民营邮政或宅急便唷!!
讲那什么话 凭什么要求企业要负担员工欠债==>摆明就是不合理,所以就是在唬弄的!
离职员工积欠卡债,银行打来找人,我们也是说明对方已离职,银行也是自己再想办法,哪有要公司还的?!那谁敢开公司啊?!那不就大家都大刷特刷后再离职,然后再由公司去付钱?!这么好康喔?!
(原作者于 2009-06-11 23:33:18 重新编辑过)
我也觉得这是诈骗乃
打去税捐处求证比较快